郑州电动自行车乱停放 最高罚50元或扣车
郑州广播电视台会面客户端
2019-10-10 15:54
2022次
本月起,《郑州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》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不仅对停车场管理、机动车停放有相关规定,对非机动车停放也做了明确要求。
上午,记者来到二七区某商圈,发现绝大多数市民自觉地将非机动车停放在规定停车区内。采访中,也有市民认为此次对非机动车停放做出要求很有必要:“规范停车,可以节约出更多空间,方便人们出行,提升市容市貌。”
《条例》明确规定,非机动车停放者应当将非机动车停放在非机动车停放点,禁止在机动车车道、消防通道、盲道、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等区域停放非机动车,违反者处以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。
采访中,经常需要临时停车的外卖小哥们显得有些不情愿。
“停几分钟都走了。”
“送写字楼的时候,规定停的地方都收费,不让停的地方会拖走。快递车有专门放的地方,外卖车没有。”
针对此类问题,二七区停管中心执法科科长白杨说:“这是绝对不允许的,停放在路边影响交通有安全隐患,哪怕一分钟都不允许。另一位快递小哥所说的问题,我们之前也在万达设置过快递三轮车的停放试点。外卖车辆我们以后也会在繁华区域、外卖集中区域增设免费的非机动车停放点。”
白杨表示,此次《条例》的出台为执法人员劝阻、执法非机动车停放问题提供了依据。除此之外,《条例》所规定的内容可以更好的引导停车需求,规范停车秩序,促进道路畅通:“本次条例出台后,经营性停车场没有办理登记证书的,还有不按公示牌收费的我们会处以1万以上,5万以下的罚款。对于共享单车乱停放情况,通知企业拒不整改的,可以对其企业处以5千元以上,一万元以下罚款。”
记者:马一鸣
编辑:弓雪
统筹:郭涛